2018-08-07
日前,第五届中国医药企业伦理准则论坛暨《中国制药及医疗器械领域伦理合作共识框架》(以下简称为《共识框架》)签署大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的25家制药及医疗器械领域的协会和商会、医疗卫生领域专业人士相关协会共同签署了《共识框架》。
这是自2013年行业联合推行合规建设以来,第一次将参与机构扩展至医院行业组织,及省市级医药行业协会。这也标志着制药、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在《共识框架》下正式广泛联合,共同规范落实高标准的道德实践标准,加强医药和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和政府机关之间的交流,从而促进全民医疗事业的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副司长吴海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杨荣臣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处长马忠明出席了会议并发表讲话。《共识框架》承诺以患者为中心,签署各方采用合乎道德、透明的沟通合作方式,吸收和采纳行业内较成熟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共同制定或统一具有行业公信力的伦理准则,制定可共享的能力建设与培训计划。同时《共识框架》要求各方定期制定联合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实践活动,并将《共识框架》作为动态文件,欢迎相关领域的其他组织加入。各方的有效合作将推动医疗创新、提高医疗成效。
吴海东在致辞中指出,推动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面临诸多的挑战,比如创新能力不强,质量意识不高,绿色发展不够,期待相关协会、学会、商会联起手来组织企业家们相聚一堂、共商大计、凝聚共识,激励企业家精神。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秘书长谈圣采表示:“《共识框架》以促进信任、提高人民健康福利、改善服务为目标,为医药行业各个相关方搭建了合作交流的基础,规范了工作机制。接下来,我们期待各方开诚布公地沟通、交流,协力落实适用于制药和医疗器械领域的亚太经合组织原则。通过合作应对行业共同面临的挑战,深入探讨如何改善医疗成效和患者疗效。”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执行会长潘广成说,此次《共识框架》的签署标志着“医” 与“药”正式联合在一起,我们共同见证了伦理规范在各方的全面推进,这是医药行业推行合规建设里程碑式的进展。同时,在《共识框架》下,我们已经启动了合规建设工作。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相关协会正在共同发起拟定《医药代表行为准则》。这是落实共识框架的重要举措之一,也体现了中国医药行业协会及企业的自我约束,积极响应国家管理要求,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主席彭振科(Jean-Christophe POINTEAU)提到,以患者为中心,在确保患者获得最适当的诊断和治疗方面,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制药公司及其相关行业组织均有独特的作用和责任。我很高兴地看到来自医疗专业人士、医院以及全国各省市的相关行业协会加入到推动行业规范的行业中来。只有构建了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尊重,使各自的行为规范相互衔接,拥有共同的目标和原则,才能真正保证患者的利益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合规的行业造就健康的社会,健康的社会是人类的福祉。
RDPAC执行委员会成员吴昕介绍了RDPAC医药代表培训项目,自2003年来,RDPAC为成员公司的医药代表提供了多方位、专业性的知识培训,保证医药代表的基本医药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为医药代表的专业化、学术化沟通提供了保障。RDPAC将与行业协会在《共识框架》下共同努力,通过多层次的行业自律行为准则和指南,在中国推进其相互间开展符合伦理准则的合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翟晓梅主任代表中国医院协会发言,从伦理学视角深入剖析了伦理准则对医药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作用。上海医药行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夷征宇女士,代表省市医药行业协会发言。(转载自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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